
公告日期:2023-06-30
2022 年东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并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2022 年度)
发行人
东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东台市广场路 8 号勘探设计大厦七楼)
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2023 年 6 月
声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债权代理人”)作为2022年东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2东城投”或“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2011]1765号)和其他相关规定,对东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对债权代理人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出具本报告。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2023年4月对外披露的东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开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金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未经国金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 录
第一章 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 ......5
第二章 发行人履约情况 ...... 6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6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
三、本息偿付情况 ......6
四、本次债券评级情况 ......6
五、信息披露情况 ......6
第三章 债权代理人履职情况 ......8
一、履职情况 ......8
二、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8
三、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出具情况......8
四、债权代理人变更情况 ......8
第四章 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9
二、发行人 2022 年度经营情况......9
三、发行人偿债能力及意愿分析......11
第五章 增信措施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13
一、增信措施及偿债保障措施......13
二、担保人情况 ......13
三、担保物情况 ......14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指 东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债权代理人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东台城投债/22东城 2022 年东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指
投 公司债券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
募集说明书 指 作的《2022 年东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持有人 指 根据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
记拥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 指 自本期债券发行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核准文件和规模: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5月9日出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东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发改企业债券〔2022〕166号)文件同意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8亿元的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 2022年东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发行规模为8亿元,债券余额为8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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