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01
2022 年第一期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
本期债券计划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8 亿元。本期债券分为两
本期发行金额 个品种,品种一计划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4 亿元;品种二计
划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4 亿元
发行期限 品种一债券期限为 3+3+3+1 年期,品种二债券期限为 5+5
年期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 AAA
本期债券债项评级 AAA
债权代理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对本期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
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一、发行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并已签字确认。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发行人承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发行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二、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遵循
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已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其他中介机构声明
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如有)等中介机构已确认债券募集说明书所引用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并对所确认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引用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公司信用类债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市场自律组织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备案,并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债权代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一)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 5,636,515.34
万元,有息负债余额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57.56%,有息负债占比较高,债务规模持续增长,短期偿债能力下降,刚性兑付压力较大。发行人再融资渠道集中,间接融资渠道收窄,目前债券融资占比 50%以上。
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因公司发展需要,债务融资规模保持在较高水平,直接融资市场价格较低所致。如果公司无法有效控制债务规模,将对公司的偿债能力造成一定的压力,而不断增加的融资和利息费用也将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发行人存在有息负债较高的风险。
(二)2019-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利
润 23,616.43 万元、37,802.32 万元、35,051.99 万元和 11,382.62 万元,
发行人盈利情况整体呈上升趋势。发行人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0,630.84万元、12,385.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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