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商丘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 历史沿革
商丘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商丘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商政[2003]36 号)批准,于
2003 年 10 月 18 日在商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
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元,由商丘市财政局出资。上述出资业经商丘市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商金信验报字[2003]第 12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8 年 1 月将公司名称由商丘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商丘市发展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本公司股东商丘市财政局将持有的本公司股权 10%转让给河南
省财政厅。变更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商丘市财政局 630,000,000.00 90.00
河南省财政厅 70,000,000.00 10.00
合 计 700,000,000.00 100.00
2024 年 6 月,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赵涛变更为刘本春。
(二) 注册地及总部地址
公司注册地为商丘市睢阳区中州南路 366 号。
(三) 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为 70,000.00 万元。
(四)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为刘本春。
(五) 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
公司隶属于商丘市财政局。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商丘市财政局行使股东会职权。公司设立有董事会、监事会。本公司内设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融资部,纪检监察室,监事会办公室,法律合规部,资产运营部,战略投资部,工程建设中心,工程管理中心。
(六) 所处行业
公司属于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七)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对工业、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与管理(非金融业务);土地整理;工程服务;金融服务;房屋租赁。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年度
公司采用公历制,自每年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二) 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计量属性)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于按照准则的规定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其
他属性进行计量的情形,公司将予以特别说明。
(四) 重要性判断标准
确定重要性选择的标准/基准 确定符合重要性的比例或性质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金额≥1,000 万元
(五) 企业合并
1、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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