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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9 14:21:43 股吧网页版
184523:龙泉市国资控股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龙泉市国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8,99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饶少军

成立时间: 成立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公司住所: 浙江省龙泉市华楼街 229 号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报告批准报出日: 2025 年 08 月 29 日

一般项目:国有股权运营与管理、对外投资业务、项目投资与
经营范围: 建设、市政府批准的土地一级整理与开发;投资、建设、管理
电厂;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电化学储能等新型储能项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龙泉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龙泉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历史沿革

1. 龙泉市国资控股有限公司设立

龙泉市国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由龙泉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
人职责机构:龙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在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册
成立,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殷中华,工商注册号33118100004410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81MA28J7DU9K,住所为浙江省龙泉市华楼街229号。经营范
围为国有股权运营与管理、对外投资业务、项目投资与建设、市政府批准的土地一
级整理与开发。经营期限为自2016年10月26日至长期。

2. 第一次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变更

2017年12月25日,根据龙泉市财政局龙财国资【2017】236号文件,股东由龙泉
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龙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变更为
龙泉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龙泉市财政局)。

3. 第一次法定代表人变更

龙泉市国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7日经股东决定:同意将公司法定代表人
殷中华变更为周浦文。

4. 第二次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变更

2019年12月25日经龙泉市政府批准,于2020年1月16日,公司股东由龙泉市人民
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龙泉市财政局)变更为龙泉市人民政府(授权履
行出资人职责机构:龙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5. 第二次法定代表人变更

龙泉市国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09月29日经股东决定:同意将公司法定代表
人周浦文变更为留丹。

6. 第三次法定代表人变更

龙泉市国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09月29日经股东决定:同意将公司法定代
表人留丹变更为饶少军。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
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
金融工具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
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
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
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具备持
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
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正常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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