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31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龙泉市国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99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留丹
成立时间: 成立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公司住所: 浙江省龙泉市华楼街 229 号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业
报告批准报出日: 2023 年 8 月 31 日
一般项目:国有股权运营与管理、对外投资业务、项目投资与
经营范围: 建设、市政府批准的土地一级整理与开发;投资、建设、管理
电厂;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电化学储能等新型储能项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 2023 年 1-6 月合并范围子公司为 49 户,比 2022 年度增加 0 户,减少 0 户。详见
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及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龙泉市人民政府。
(二)历史沿革
1、龙泉市国资控股有限公司设立
龙泉市国资控股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由龙泉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
责机构:龙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在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册成立,注册资
本 100,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殷中华,工商注册号 33118100004410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81MA28J7DU9K,住所为浙江省龙泉市华楼街 229 号。经营范围为国有股权运营与管理、
对外投资业务、项目投资与建设、市政府批准的土地一级整理与开发。经营期限为自 2016
年 10 月 26 日至长期。
2、第一次股东变更
2017 年 12 月 25 日,根据龙泉市财政局龙财国资【2017】236 号文件,股东由龙泉市人
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龙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变更为龙泉市人民政
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龙泉市财政局)。
3、第一次法人变更
龙泉市国资控股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7 日经股东决定:同意将公司法定代表人殷
中华变更为周浦文。
4、第二次股东变更
2019 年 12 月 25 日经龙泉市政府批准,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公司股东由龙泉市人民政
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龙泉市财政局)变更为龙泉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
责机构:龙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5、第二次法人变更
龙泉市国资控股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09 月 29 日经股东决定:同意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周
浦文变更为留丹。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
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
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
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
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具备持续经营
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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