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8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3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 2020 年第一期成都高
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0 蓉高债 01”)、2021 年第一期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1 蓉高债 01”)、2022 年第一期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2 蓉高债 01”)、2022 年第一期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2 蓉高可续期 01”)、2022 年第二期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2 蓉高可续期 02”)和 2022 年第二期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2蓉高债 02”)的主承销商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4)第 0068 号)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兴业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兴业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上述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兴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8 号高新国际
广场 A 座 6 楼
法定代表人:任正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695,537,697.03 元
联系电话:028-85320312
传真:028-85327888
邮政编码:610041
经营范围:建设、科技、经贸发展投资及符合国家政策的其它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投资项目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资产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凭资质许可证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一)20 蓉高债 01
1.债券名称:2020 年第一期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20 蓉高债 01
3.债券代码:2080324.IB
4.起息日:2020-10-27
5.银行间上市日:2020-10-28
6.债券余额:10.00 亿元
7.利率:3.25%
8.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10.00 亿元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10.上市或转让场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11.报告期内兑息兑付情况: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2022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的利息已足额支付,未发生本金兑付事宜。
12.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二)21 蓉高债 01
1.债券名称:2021 年第一期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21 蓉高债 01
3.债券代码:2180167.IB
4.起息日:2021-04-29
5.银行间上市日:2021-04-30
6.债券余额:10.00 亿元
7.利率:2.70%
8.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10.00 亿元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10.上市或转让场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11.报告期内兑息兑付情况: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2023 年 4 月 2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8 日的利息已足额支付,未发生本金兑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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