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07
证券代码:184522 证券简称:22蓉高G2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期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了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根据《2022年第二期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本期债券《2020年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于2023年2月3日完成了2022年第二期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84522
(三)证券简称:22 蓉高 G2
(四)基本情况:2022 年第二期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期限为 10 年期,在存续期的第 5 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5 亿元,债券余额 25 亿元,票面利率:3.17%,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个计息年度的 8 月 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本期债券
的兑付日为 2032 年 8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在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行权年度末,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销的,则该部分债券的兑付日即行权年度的 8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2年第二期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3年1月16日
(四)召开截止时间:2023年2月3日17:00
(五)投票表决截止日期间:2023年2月3日9:00至2023年2月3日17:00
(六)召开地点: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不设召开地点
(七)召开方式:线上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债券持有人应于2023年2月3日17:00前将表决票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pengqiuyan@xyzq.com.cn,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在会议召开日后5个交易日内将相关原件邮寄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2层(收件人:彭秋艳,010-59655447)
(九)出席对象:1.会议主持: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列席人员:(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22蓉高债02”/“22蓉高G2”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不能参加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2)发行人;(3)债权代理人、牵头主承销商(亦为债券持有人或征集人除外);(4)见证律师;(5)其他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同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开会时间、参会确认时间的议案
1、开会时间
根据《2020年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之《附件:2020年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以书面方式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全体债券持有人、有权列席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为优化本次会议召开流程,提高表决效率,特提请“2022年第二期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将本次会议通知日期调整为至少持有人会议召开前15个交易日,即会议召集人应至少于会议召开前15个交易日以书面方式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全体债券持有人、有权列席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2、参会确认时间
根据《2020年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
协议》之《附件:2020年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在会议召开日15天前以书面方式向会议召集人确认其将参加会
议及其所代表的债券面值”。
现拟豁免上述规定。参会确认方式以本次通知载明的方式为准。
出席本次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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