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16
声 明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企业债券市场自律组织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备案,并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二、本公司承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并已签字确认。发行人监事会已对董事会编制的债券发行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次企业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三、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四、主承销商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债券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保证由律师事务所同意发行人在募
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权代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七、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八、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发行人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九、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章“风险提示及说明”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要声明及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 AA+
级,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净资产为 1,466,492.92 万元。
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为 36,615.52 万元,最近三年平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7,677.15 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存续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导致本期债券的实际投资收益水平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但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交易的活跃度。
四、本期债券由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遵照《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规定的要求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
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代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作出的决议和主张。
六、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权代理人之间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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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