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编制单位: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和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国有控股公司,2004年8月经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通知》(椒政发[2004]145号)批准,于2004年8
月 3 日 在 原 台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椒 江 分 局 登 记 注 册 , 现 持 有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31002765228285R号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原名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0年9月16日更名为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台州市椒江区中山东路338号。法定代表人:李华川。公司经营范围:全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及投资业务;国有资产产权交易;闲置国有资产调剂;一级土地开发、整理。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万元,由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出资。2005年5月,根据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转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归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营运管理的通知》(椒政发[2004]171号),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7,356,944.74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856,944.74元。2006年4月,根据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批准的本公司《关于要求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函》(椒国资经字[2006]11号),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13,180,742.18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037,686.92元,全部由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出资。2020年6月,根据《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相关事项的通知》(椒国资办[2020]4号)文件,将10%国有股权无偿划至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本及股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33,037,686.92元,其中: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出资人民币119,733,918.23元,占注册资本的90.00%;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13,303,768.69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此次股权变更于2020年7月31日经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共 121 家子公司,详见附注七“在其他
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合并范围增加 15 家,减少 4 家,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其他有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利用所有可获得信息,未发现影响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相应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五)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
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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