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审计报告
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200Z032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3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4
3 合并利润表 5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6
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7 -8
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9
7 母公司利润表 10
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1
9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 13
10 财务报表附注 14- 166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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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4]200Z0324 号
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高新集团)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常高新集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常高新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常高新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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