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4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5
3 合并利润表 6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8 - 9
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0
7 母公司利润表 11
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2
9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3 - 14
10 财务报表附注 15 - 170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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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3]200Z0232 号
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高新集团)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常高新集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常高新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常高新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常高新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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