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债券代码:270068.SH/2380194.IB 债券简称:23 一诺债/23 南通一诺债
债券代码:184495.SH/2280321.IB 债券简称:22 一诺 01/22 南通一诺 0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及任命财务
负责人的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之“2023 年江苏省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和“2022 年江苏省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上述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发行人发生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任命财务负责人的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邢小庆 监事会主席
2 袁超 监事
3 顾秋晨 职工监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发行人股东决定,发行人不再设立监事会,邢小庆不再担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职务,袁超不再担任发行人监事职务,顾秋晨不再担任发行人职工监事职务。经发行人董事会决议,任命陶嘉玲为发行人财务负责人。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陶嘉玲,女,历任宜兴市张渚人民医院院务办公室办事员、南通三生嘉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科会计、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现任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负责人。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发行人本次取消监事会及任命财务负责人,已经有权机构决策通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工商备案登记已办理完成。
二、影响分析
发行人认为,本次公司组织机构及人员变动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人事变动,相关安排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债权代理人,根据《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等约定出具本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积极履行债权代理人义务,切实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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