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2
债券简称:21 丽城 01 债券代码:184119.SH
债券简称:21 丽水城投债 01 债券代码:2180457.IB
债券简称:22 丽城 01 债券代码:184494.SH
债券简称:22 丽水城投债 01 债券代码:2280324.IB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公司名称变更
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9 年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
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丽水城投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公司名称变更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名原因
2023 年 12 月 15 日,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市国
资委关于变更市城投公司等市属企业名称的通知》,为促进市属企业集团化管理、提高资源有效配置,经市国资委研究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变更市城投公司等5 家市属企业名称,其中本公司将公司名称由“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做出决定:修改公司名称为“丽水
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商登记变更完成情况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已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发行人名称变更情况,涉及的债项名称、简称及代码变更情况
公司名称由“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不涉及公司已发行的债券名称、简称及代码变更。
(四)发行人更名后债权债务关系承继情况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署的与债券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不再另行签署新的法律文件。公司将按照原存续期债券发行条款和条件继续合规履行信息披露、兑付兑息等义务。
海通证券作为“21 丽水城投债 01”及“22 丽水城投债 01”债券债权代理人,
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
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约定出具本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公司名称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