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31
子公司名称
丽水市城市住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丽水市城市住房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丽水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丽水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丽水陆港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丽水市中港报关有限责任公司[注 1]
丽水市城投实业有限公司
丽水市城投贸易有限公司
丽水市城投园林绿化管理有限公司
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丽水市新远建筑节能评估有限公司[注 2]
浙江万物生长水业有限公司
浙江龙泉万物生长水业有限公司[注 3]
丽水市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丽水市城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丽水市未来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丽水市人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丽水市智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注 1:丽水市中港报关有限责任公司系控股子公司丽水陆港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注 2:丽水市新远建筑节能评估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 3:浙江龙泉万物生长水业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浙江万物生长水业有限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
注 4:丽水市智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丽水市人才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
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
情况。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
年 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
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
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合
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
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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