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债券代码:184492.SH /2280325.IB 债券简称:22 海宁债 /22 海宁专项债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撤
销监事、监事会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债权代理人: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城投”或“发行人”或“公司”)对外披露的文件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国开证券作为 2022 年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监事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1 沈嗣婷 监事会主席
2 李董华 监事
3 林敏坚 监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及有权机构决
议,公司不设监事及监事会,同时免去相关人员职务,并同步修改公司章程。
(三)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本次撤销监事、监事会已履行内部必要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撤销监事、监事会以及相应公司章程变更均在履行工商登记变更流程。
二、影响分析
本次撤销监事、监事会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人员变动预计不会对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