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11
债券代码:184492.SH /2280325.IB 债券简称:22 海宁债 /22 海宁专项债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提供重大资产抵押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债权代理人: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城投”或“发行人”或“公司”)对外披露的文件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国开证券作为 2022 年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房开”)发生提供重大资产抵押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事项背景及原因
2022 年 6 月 20 日,海宁房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
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根据贷款合同,上述贷款行向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总金额 50 亿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当前仍在陆续抵押提款中),期限为本合同项下首笔
贷款资金提款日(包括该日)/生效日起至 2030 年 12 月 20 日
(包括该日)止的期间,共计九年。
2024 年 9 月 18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与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JX 海宁 2024 抵165)并登记为不动产登记证明上的抵押权人。海宁房开作为抵
押人将所持有的海宁市市区文苑路东侧、联合路北侧未售出房屋
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浙(2022)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0045464 号),包括抵押建筑面积 152,162.47 平方米和土地面积
104,820 平方米。债务履行期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5 日止,同期该资产转入在建工程科目。
由于该项目建设投入持续增加,截至 2025 年 5 月末,上述
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33.96 亿元,2024 年末,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
口径净资产为 263.02 亿元,本次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占发行人
年末合并口径净资产的比重为 12.91%。
(二)抵押方案:
1、抵押协议主要内容及被抵押资产情况
抵押合同编号:JX 海宁 2024 抵 165。不动产权证书号:浙
(2022)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0045464 号,坐落于海宁市市区文苑
路东侧、联合路北侧未售出房屋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建筑面
积 152,162.47 平米和土地面积 104,820 平方米)。债务履行期间
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5 日止。
2、被抵押资产情况
表:资产基本情况
担保类型 资产名称 抵押人
抵押 海宁市市区文苑路东侧、联合路北侧房屋和土地, 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2022)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0045464 号
3、被担保债务情况
表:被担保债务情况
单位:亿元
种类 债务人名 债权人名称 主债权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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