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8
债券代码:184492.SH / 2280325.IB 债券简称:22海宁债 / 22海宁专项债
2022年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2023年度发行人履
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22年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文的有关规定,对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23年度的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莹池
成立日期:2008年1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6702971739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路89号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潘伟
联系电话:0573-87251022
邮政编码:314400
公司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房屋拆迁;受政府委托从事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和利用;城镇有机更新(建设、开发);商贸服务项目的投资开发;股权投资。(以上涉及资质的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发行规模:13.80亿元。
2、票面金额: 100元。
3、发行价格:100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上市场所:银行间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
6、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7、票面利率:3.45%。
8、起息日:2022年7月26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9年每年的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第5年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9年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第5年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7年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计息期间: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间为2022年7月26日至2029年7月25日,若投资者在第5年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为2022年7月26日至2027年7月25日。
12、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年度付息款
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13.80亿元人民币(含13.80亿元),所筹资金5.90亿元用于横头街历史文化街区开发建设项目,2.18亿元用于中丝三厂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1.20亿元用于海宁市干河街历史文化街区开发建设项目二期,4.52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16、债权代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本期债券于2022年7月28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22海宁专项债”,证券代码为“2280325.IB”;2022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22海宁债”,证券代码为184492.SH。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为 13.80 亿元人民币,所筹资金 5.90 亿元用
于横头街历史文化街区开发建设项目,2.18 亿元用于中丝三厂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1.20 亿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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