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0
债券代码:2280117.IB/184296.SH 债券简称:22 长兴绿色债 01/G22 长兴 1
债券代码:2280320.IB/184489.SH 债券简称:22 长兴绿色债 02/G22 长兴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长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
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债权代理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声明
本报告依据监管要求、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长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债权代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 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22 长兴绿色债 01/G22 长兴 1(证券代码:2280117.IB/184296.SH)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2 年 3 月 22 日,债券期限为 7 年期,附第 5 年末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发行规模 10 亿元,当前债券 余额为 10 亿元;票面利率为 4.59%。
(二)22 长兴绿色债 02/G22 长兴 2(证券代码:2280320.IB/184489.SH)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21 日,债券期限为 7 年期,设置本金提
前偿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 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发行规模 3.40 亿元,当前债券余额为 3.40 亿元;票面利率为 3.92%。
二、 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作出如下股东会决议:
1、变更组织机构成员。撤销原组织机构所有监事会成员职务,公司不 设监事。其他董事会成员职务不变,钱国平为公司的董事,执行公司事务,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制定公司新章程。
截至发行人公告出具之日,本次取消监事会、监事的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完成审批,长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发行人认为本次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变动属于长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对发行人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发行人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造成不利影响,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债权代理人,已督促发行人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并就发行人本次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2025 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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