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31
长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2 年 1-6 月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长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根据 2007 年 3 月 21 日由长兴县
人民政府出具的长建[2007]34 号政府抄告单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由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中心以货币资金出资 15000 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资 35000 万元,已经由湖州立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湖立会(验)字[2007]第 080 号验资报告。
2009 年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由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中心以货币资金
出资 15000 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资 35000 万元,已经由湖州立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湖
立会(验)字[2009]第 041 号验资报告。变更后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实收资本 10
亿元。
2011 年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新增股东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时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由新增股东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10000 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资 20000 万元,已经由湖州立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湖立会(验)字[2011]第 068 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人民
币 13 亿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13 亿元,其中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出资人民币 10 亿
元,持有 76.92%股权,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3 亿元,持有 23.08%股权。
2017 年本公司由原名称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变更为长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中
心增加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由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中心以货币资金出资 30000 万元。
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6 亿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16 亿元,其中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出资人民币 13 亿元,持有 81.25%股权,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3 亿元,持有 18.75%股权。
2019 年 12 月,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长办第 36 号)文件,将长兴县
城市建设发展中心持有的本公司 81.25%股权无偿划转给长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变更后增加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其中由长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货币资金出资 40000 万元,由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
资 30000 万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3 亿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19 亿元,其中长
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资人民币 16 亿元,持有 73.91%股权,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3 亿元,持有 26.09%股权。
2020年3月,长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货币资金出资10000万元。
2020 年 6 月,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30000 万元。2020 年 7
月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10000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3 亿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23 亿元,其中长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
资人民币 16 亿元,持有 69.57%股权,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6 亿
元,持有 26.09%股权,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 1 亿元,持有 4.34%股权。
公司注册地: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兴国商务楼 1 幢 1206 室;
法定代表人:武旭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7996485876
公司的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实业投资,土地整理和土地开发,建筑材料销售。(以上范围涉及资质管理的,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长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决议批准
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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