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1
债券代码:184479.SH/2280307.IB 债券简称:22湖城债/22湖州城投债0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关于
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关于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事项)
债券债权代理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二〇二三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告〔2020〕第 22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作为债权代理人)关于 2021 年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三期)之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城投”、“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湖州分行”)编制。杭州银行湖州分行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杭州银行湖州分行所做承诺或声明。
债券名称 2022 年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第一期)
债券简称 22 湖城债/22 湖州城投债 01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发改企业债券〔2022〕72 号文、人民币 36 亿元
债券期限 5+2 年
发行规模 人民币 15 亿元
债券利率 3.29%
起息日 2022 年 8 月 1 日
2023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8 月 1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
付息日 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8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2029 年 8 月 1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
到期日 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7 年 8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计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
还本付息方式 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
息,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 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9 年 7 月 31 日止
本次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
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和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
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
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担保方式 无
发行时主体和债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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