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7
债券代码:2280293.IB/184462.SH 债券简称:22 青岛融发债/22 融发债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重大投资行为进展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牵头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
2025 年 3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根据《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2 年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1 年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达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财达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集团”、“发行人”)子公司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重大投资行为的进展,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4年5月10日,发行人子公司开投集团拟通过股份转让、表决权委托以及股份认购等形式收购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联新材”股票代码:688550 )股份。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发行人于2024年5月14日披露了《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发 生重大投资行为的公告》,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根据瑞联新材发布的相关公告:2024年11月27日,出让方与开投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同时卓世合伙与开投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补充协议,后因开投集团与卓世合伙、国富永钰、刘晓春发生协议履行相关纠纷(具体详见上市公司《关于控制权变更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109)、《关于控制权变更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110)),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开投集团分别起诉卓世合伙、国富永钰、刘晓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修订稿)》:2025年1月24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开投集团与卓世合伙、国富永钰就股份过户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卓世合伙、国富永钰将分别向开投集团转让13,734,327股、5,939,651股上市公司股票。2025年2月18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通知书》,责令卓世合伙、国富永钰履行《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2025年3月4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登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请中登公司协助将卓世合伙、国富永钰持有的瑞联新材13,734,327股、5,939,651股划扣至开投集团。开投集团与刘晓春尚未就股份转让相关协议是否继续履行达成一致,因此开投集团与刘晓春之间的股份转让相关协议是否继续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025年3月19日,开投集团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卓世合伙、国富永钰持有的瑞联新材13,734,327股、5,939,651股的过户手续。
在卓世合伙、国富永钰将相关股份过户至开投集团名下后,开投集团与卓世合伙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补充协议将生效,开投集团将持有卓世合伙所持剩余股票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故开投集团拥有瑞联新材表决权股份的数量合40,840,340股,占瑞联新材总表决权股份数量的23.37% (该比例尚未考虑瑞联新材已注销所回购的2,624,262股)。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开投集团将成为拥有瑞联新材表决权股份的第一大股东。
上述事件其余情况详见瑞联新材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2025年3月,瑞联新材股东、董事、总经理王小伟先生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请求法院撤销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24日向被告方开投集团、卓世合伙作出的(2024)鲁02民初1926号民事调解书及向被告方开投集团、国富永钰作出的(2025)鲁02民初334号民事调解书,前述两起案件将于2025年4月3日开庭审理。若王小伟先生的“第三人撤销之诉”胜诉,则存在执行回转风险进而影响开投集团对卓世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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