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21
债券代码:184460.SH 债券简称:22吴城01
债券代码:2280266.IB 债券简称:22吴城投专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关于发行人副董事长、总经理变更的事项)
债权代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三年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告〔2020〕第 22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2021 年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兴城投”、“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企业债券债权代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一、债权代理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 2022 年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
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债券简称 22 吴城 01/22 吴城投专债
注册文件和批准规模 发改企业债券〔2022〕116 号、人民币 8.9 亿元
债券期限 7 年,同时附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5 年末调整本期债
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即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
面年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债券票面年利率 0-300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个基点。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
择权 日前的 20 个工作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
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刊
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
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
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发行规模 人民币 8.9 亿元
债券利率 4.20%
起息日 2022 年 6 月 29 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6 月
29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付息日 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6 月 29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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