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1
注:
债券代码:184456.SH 债券简称:22宿迁港
债券代码:2280282.IB 债券简称:22宿迁港开债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之
变更监事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声明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披露的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天国富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天国富证券作为 2022 年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债权
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
下:
一、本次临时报告重大事项
发行人已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发布了《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变更监事基本情况
根据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不设监事,朱宇同志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同意重新修订章程。
公司章程修订主要内容如下:“第二十条 因公司股东人数较少,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设监事、监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等公司监督机构。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内部审计机构行使”。
(二)本次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变更监事事项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已同步修改公司章程,本次变动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完成。
二、影响分析
本次人员变动为公司正常人事变更,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作为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中天国富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之变更监事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债权代理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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