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债券代码:184456.SH 债券简称:22 宿迁港
2022 年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5 年付息及分期偿付本金兑付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T-1):2025 年 6 月 27 日。
债券付息日(T):2025 年 6 月 28 日。
2022 年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将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开始支付自 2024 年 6 月 28 日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期间
的利息。另外,根据《2022 年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4、5、6、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为保证本次付息及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2022 年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22 宿迁港。
3. 债券代码:184456.SH。
4. 发行人: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5. 发行总额:人民币 7.00 亿元。
6.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设置本金分期兑付条款,
提前偿还本期债券本金。
7. 票面利率:3.88%。
8. 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2 年 6 月 28 日起至 2029
年 6 月 27 日止。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6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 本年度计息期限:2024 年 6 月 28 日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
2. 分期偿还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款,条
款如下:“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4、5、6、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
额的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故本次本金
偿还比例为 20%,还本采用减少面值(本金值/每百元面额)的方式办理
债券提前兑付。
3. 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3.88%,每
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38.80 元(含税)。
4.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7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
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
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5. 债券付息及本金兑付日:2025 年 6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三、付息及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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