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3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84456.SH 22 宿迁港
2280282.IB 22 宿迁港开债
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原中介机构概况
本公司原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和管理总部位于北京市。
二、变更情况概述
由于原审计机构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本公司内部审议,决定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新的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内部决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无需取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已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签订了
协议合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
三、新聘任中介机构概况
中介机构类型:会计师事务所
中介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509009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移交办理情况
本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完成了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移交工作。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作为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出具 2024 年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文无正文,为《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的盖章页)
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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