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8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2023 年度
目 录
页次
一、审计报告 1-3
二、合并资产负债表 4-5
三、合并利润表 6
四、合并现金流量表 7
五、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8-9
六、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0-11
七、母公司利润表 12
八、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3
九、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4-15
十、财务报表附注 16-66
委托单位: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85886680
传真号码:(010)85886690
网 址:http://www.Reanda.com
财务报表附注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历史延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为绍兴袍江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袍投集团”、本公司或公司)创建于 2000 年,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总部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注册资本为 165,300.00 万元。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绍兴袍投集团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
绍兴袍投集团属房地产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股权投资;园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母公司和最终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最终控制方为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绍兴袍投集团全体董事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
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绍兴袍投集团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绍兴袍投集团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于按照准则的规定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其他属性进行计量的情形,绍兴袍投集团将予以特别说明。
4、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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