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2022 年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
设专项债券 2023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并
企业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致 2022 年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全体持有人:
鉴于:
1、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签署了 2022 年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债权代理协议》,且该协议已生效。
2、根据《2022 年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2022年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以下简
称“本次债券”)已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发行完毕,本次债券全体持有
人已同意委托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债权代理人,代理有关本次债券的相关债权事务,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向发行人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天风证券依据《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等的约定履行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的职责。为出具本报告,天风证券对发行人2023 年度的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
本报告依据天风证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天风证券履行债权代理人和主承销商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出具结论意见。
天风证券未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
资风险。
现将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的债权代理事项报告如下:
一、 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一) 债券名称:2022 年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以下简称“22洛阳停车场债”“22洛城01”)。
(二) 债券代码:2280276.IB(银行间市场);184447.SH(上交所)。
(三) 发行首日:2022 年 6 月 22 日。
(四) 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13.90 亿元。
(五) 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 7 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
偿付条款,第 3 年、第 4 年、第 5 年、第 6 年、第 7 年分别按照债券
发行总额 20.00%、20.00%、20.00%、20.00%、20.0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六) 债券利率: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4.00%。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 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2 年 6 月 23 日起
至 2029 年 6 月 23 日止。
(八) 债券担保:本次债券无担保。
(九) 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 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 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或交易流
通。本次债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以下简称
“洛阳停车场债”,证券代码为 2280276.IB;2022 年 7 月 4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以下简称“22 洛城 01”,证券代码为 184447.SH。
(二) 付息情况
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6 月 23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工作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发行
人已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全额支付第 1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 5,560.00 万
元,不存在应付未付利息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次债券募集资金 13.90 亿元,其中,0.08 亿元拟用于牡丹城宾馆配套停车场,1.88 亿元拟用于青年人才公寓配套停车场,1.90亿元拟用于市民之家配套停车场,0.88亿元拟用于高新区滹沱村棚改安置小区配套停车场,6.29 亿元拟用于洛阳伊滨医院配套停车场,2.87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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