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07
声明及提示
一、投资提示
本次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注册的通知》发改企业债券〔2022〕51 号文件注册公开发行,注册发行并不代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2021 年湖北省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2021 年湖北省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1 年湖北省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之募集资金账户及偿债资金账户监管及合作协议》等协议及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权代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二、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全体董事、
II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次企业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企业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并已签字确认。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湖北申简通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律师事务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湖北申简通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III
五、其他中介机构声明
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已确认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所引用内容与其就本次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并对所确认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信用”)为本次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2 年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武汉信用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2022 年 3 月 31 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调整武汉信用主体长期等级为 AA,依据武汉信用提供的最新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数据,联合资信认为其存在三类资产调整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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