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8
债券简称:22 郑州地产债 01、22 郑地 01 债券代码:2280283.IB、184445.SH
债券简称:21 郑州地产债 02、21 郑地 03 债券代码:2180221.IB、152910.SH
债券简称:21 郑州地产债 01、21 郑地 02 债券代码:2180220.IB、152909.SH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发生变动事项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三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0 年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海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1 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更名为“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关于罗黎明同志任职的通知》(郑组干〔2023〕90 号文)决定:罗黎明同志任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相关人员简历如下:
罗黎明,男,1976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邙山区委办公
室副主任,惠济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郑州市市场发展局副局长,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上述人员职务任免按有关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办理。
海通证券作为“22 郑州地产债 01/22 郑地 01,21 郑州地产债 02/21 郑地 03,
21 郑州地产债 01/21 郑地 02”债券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已发行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发生变动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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