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债券代码:2280271.IB 债券简称:22 经开集团债
债券代码:184438.SH 债券简称:22 经开债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 原中介机构概况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发行人”)原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大华所对本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二、 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依据发行人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发行人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由亚太所承接。本次变更自《审计业务约定书》签订之日起生效,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流程。
(二)变更的程序说明
为更好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和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本次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由询价方式确定,该项变更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事务合伙人:周含军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经营范围: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变更后中介机构是否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是否存在被立案调查等情形
经核查,亚太所最近一年没有因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丧失执业资质或限制执业;无尚未完成的重大被执行案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五)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公司已与亚太所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亚太所对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三、 移交办理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后,相关审计工作已完成移交。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