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27
2022 年第二期成都经开国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成都经开国投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注册金额 人民币25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计划发行规模为10亿元
发行期限 7年期(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人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AA+;债项:AA+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签署日期:2022 年 月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承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并已签字确认。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发行本次企业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二、发行人及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律师勤勉尽职声明
本期债券的法律服务机构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承诺: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信用承诺
发行人、各中介机构均已出具信用承诺书,承诺若违反信用承诺书中的事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
六、投资提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备案,并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相关文件已经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债权代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我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七、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1、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2、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种风险。
3、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主体评级为 AA+,债项评级为 AA+,在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境及本期债项相关信息。如发现发行人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存在或出现可能对发行人或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就该事项进行必要调查,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信用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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