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4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2280261.IB/184431.SH 22文金滩01/22金滩01
2280319.IB/184491.SH 22文金滩02/22金滩02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文登金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权代理人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 1 号四楼)
2024 年 5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1 年文登金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文登金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以下简称“公司”、“文登金滩”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或“债权代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融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国融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事项
根据《威海市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威海鸿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通知(威国资发[2023]36 号)》要求,威海市文登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持有的威海鸿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市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划转后,威海鸿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由威海市文登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变更为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人原股权关系、持股比例以及变更后的股权关系、持股比例如下:
1、变更前:
2、变更后: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或争议的情况,上述变更情况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股权划转非基于交易行为发生,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的变更,但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变更为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变更后的实际控制人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战略、业务模式、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国融证券作为“22 文金滩 01/22 金滩 01”和“22 文金滩 02/22 金滩 02”
债券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国融证券将密切关注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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