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债券代码:184429.SH/2280254.IB 债券简称:22 滨江债/22 安庆滨江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取消监事会及变更财务负责人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 1018 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本报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城建”、“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华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 滨江城建
法定代表人 金京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绿地紫峰大厦 B 座 33 楼 3315 室
办公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绿地紫峰大厦 B 座 33 楼 3315 室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46003
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22滨江债/22安庆滨江债。
债券代码:184429.SH/2280254.IB。
发行规模:人民币3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
票面利率:4.00%。
起息日:2022年6月20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9年每年的6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5年至2029年每年的6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担保情况:由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券债权代理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0亿元,其中2.00亿元原计划用于安庆市迎江区智慧农贸市场(一期)项目建设,1.0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2024年
11月7日,根据《关于召开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发行人变更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将尚未使用的1.44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安庆市迎江区未来科技城项目。
三、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披露的《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发行人就取消监事会和变更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1、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1)原任职人员情况
发行人原监事会成员为程启军、汪杨、潘星星、苏明、唐明。
(2)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决定审议通过,经研究决定免去程启军、汪杨、潘星星、苏明、唐明监事职务;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股东会行使监督权。
(3)事项进展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公司取消监事会事项已经内部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公司取消监事会并由股东会行使监督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董事会或其他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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