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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07 14:13:00 股吧网页版
184410: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提供重大担保的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07


债券代码:2280236.IB 债券简称:22 睢宁新城债
债券代码:184410.SH 债券简称:22 睢新债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提供重大担保的

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权代理人

2023 年 7 月

声明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发布的《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重大担保的公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达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的核准情况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9 日签发的“发改企业
债券〔 2022〕170 号”文件核准,发行人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2 年 6 月 10 日,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功发行 10
亿元人民币的 2022 年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条款

1、发行人: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2022 年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4、债券余额:人民币 10 亿元。

5、债券期限: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6、债券利率:3.82%

7、还本付息方式:每年期末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4、5、6、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6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6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监管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12、信用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
1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10 亿元,其中 4 亿元用于
补充公司运营资金,6 亿元用于刘楼小区项目。

三、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存续期内,财达证券持续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就发行人对外提供重大担保的重大事项披露如下:
(一)一个自然年度内新增对外担保余额

1、新增对外担保余额及其占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 2021 年末,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净资产 94.43 亿元,对外担保余额 21.84 亿元。截至 2022 年
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 43.01 亿元,累计新增对外担保余额 21.17亿元,占上年末发行人净资产的比例为 22.42%。

2、新增对关联方的对外担保余额。

2022 年度,发行人未新增对关联方的对外担保。

(二)对同一被担保人提供大额担保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双溪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地方国有企业

注册地:徐州市睢宁县空港经济开发区新华路 8 号

办公地点:徐州市睢宁县空港经济开发区新华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维

注册资本:80,000.00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80,0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及其最近一年开展情况:服装制造、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房屋拆迁安置服务(爆破拆除除外);蔬菜种植、销售;建筑工程机械及设备租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商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土地开发服务;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铁路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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