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6
2022 年建湖县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
业增信集合债券
2022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建湖县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 18 号)
2023 年 6 月
重要声明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 2022 年建湖县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以下简称“22建湖新农投小微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对建湖县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的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公开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元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国元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元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元证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建湖县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2 月 25 日
住所 建湖县县城秀夫南路 933 号
法定代表人 汪刚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水产养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
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
经营范围 谷物种植;谷物销售;水果种植;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
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
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冷冻加工;树木种植经营;林业
产品销售;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
城市绿化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 建湖县人民政府
实际控制人 建湖县人民政府
二、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22 年建湖县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以下简称“22 建湖新农投小微债”)。
2、发行总额:人民币 8.5 亿元。
3、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利率 5.48%,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维持原有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4、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22年5月30日至2027年 5 月 29 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
息期限为自 2022 年 5 月 30 日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6、担保方式:四川省金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2022 年建湖县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