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20
2022 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总金额 15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15亿元
5年期,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
本期债券期限
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 AA+
本期债券信用评级 AA+
担保方式 无担保
债权代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五月
声明与承诺
本期债券已在国家发改委注册。国家发改委对本期债券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信息披露地真实、准确、完成,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并已签字确认。
发行人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承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偿债资金不来源于政府机构。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发行后,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在债券存续期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接受投资者监督。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发行后,要求委贷企业使用债券资金应用于生产经营,且委贷企业所在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I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保证,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所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该律师事务所审阅,确认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2021 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债权代理协议》、《2021 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1中的安排。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1 因本期债券涉及跨年更名事宜,本期债券更名为“2022 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养”,本期债券的名称修改不影响发行人、债权代理人、主承销商及监管银行等机构已签署的相关协议的效力。
II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财务风险
发行人存在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受限资产规模较大、已发行债券集中到期兑付压力较大、总负债规模较大、林业资产减值等财务风险,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可能存在一定影响。
(二)经营风险
发行人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项目周期长、环节多、投入大,在工程管理、质量控制、内部控制与安全生产等环节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三)行业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主要承接荆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受环保、金融、土地政策影响较大,存在较大的行业风险。项目工期较长,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大。
发行人风险提示详见“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二、发行条款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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