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2022 年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
集合债券
2024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 3165 号五矿金融大厦)
二〇二五年六月
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五矿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五矿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五矿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全称 2022 年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小微企
业增信集合债券
债券简称 银行间债券市场:22 启东国投小微债
上海证券交易所:22 启国债
发行人名称 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债券期限 5 年
发行规模 人民币 10.50 亿元
债券存量 人民币 10.50 亿元
担保情况 无担保
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
最新信用评级 司
最新评级时间:2024 年 6 月 26 日
债项:AA+,主体: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2024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债券拟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5 亿元,发行人拟将其中 9 亿元债券募集资金通过委贷银行以委托贷款形式,投放于经发行人确认的,启东市区域内或者经启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同意的其他区域的中小微企业;剩余 1.5 亿元将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截至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未出现异常状况。
(二)本息兑付情况
发行人已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按时足额支付了上一年的
应付本息。发行人不存在应付本息未付的情况。
(三)选择权行使情况
无
(四)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针对本次债券重大事项、2024 年度及半年度财务报
告、本次债券 2024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债券 2024 年度履
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等事项在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等媒体进行了披露。
三、2024 年度发行人偿债能力
发行人 2024 年的合并财务报表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
华审字(2025)第 020226 号)。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
特别说明,均引自该审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
应当参照发行人 2024 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注。
(一)资产负债结构
1.主要资产变动情况
单位:亿元、%
资产项目 主要构成 本期末 较上期末的 变动比例超过 30%的,说
余额 变动比例 明原因
货币资金 库存现金,银 19.70 -49.82 主要系其他货币资金减少
行存款等 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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