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16
债券代码:184394.SH 债券简称:22 启国债
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变更召开时间的公告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2022 年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说明书》、《2021 年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1 年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中的相关规定,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作为 2022 年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于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告了《关于召开
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
知》,计划于 2022 年 11月 16 日召开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应于 2022 年 11月 11 日 17:00 前将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及相关证明文件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债权代理人处。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 17:00,经债权代理人沟通督促全体持有人,拟出
席本次持有人会议具有参会资格和享有表决权的账户为 3 户,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合计占本期债券有表决权数额的 12.63%。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表决权未达到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总额的三分之二。现债权代理人根据以下规定,另行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一)《关于召开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债券持有人应于2022年11 月11日17:00前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详
见附件 2)及相关证明文件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债权代理人处(以债权代理人工
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表决权未达到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总额的三分之二,债权代理人将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另行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时间,但不得改变会议议案。再次通知新召开时间后,无论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表决权比例,会议均生效。”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
“第三十四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
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以及出席会议的方式。除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应达到代表本次债券总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会议方为生效。
若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表决权未达到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总额的三分之二,则需重新通知,另行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时间,但不得改变会议议案。再次通知后,无论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表决权比例,会议均生效。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二、变更后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2 年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
合债券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21 日
(四)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30 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2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1月 30 日
(六)召开地点:本次会议采用线上召开方式,不设召开地点
(七)召开方式:线上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非现场通讯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电子投票邮箱:lina1@wkzq.com.cn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5 号五矿广场 B 座 603 室
(李娜收,18811649919)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应于 2022 年 11月 30 日 17:00 前将表决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
送至债权代理人处(以债权代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并需在会议召开后2 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的材料邮寄给债权代理人联系人。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表决票的已办理出席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将计为“弃权”。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15:00)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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