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债券代码:184391.SH 债券简称:22金安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2金安债”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22年六安市金安区城乡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 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10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和《债权代理协议》,现就六安市金安区 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所发行的 “22金安债”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2年六安市金安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2、债券简称:22金安债
3、债券代码:184391.SH
4、发行人:六安市金安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1.90亿元
6、债券期限:5年期,附设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3.9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22年5月5日起至2027年5月4日。若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间为2022年5月5日至2025年5月4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5月5日,若投资者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5月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回售情况
(一)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84391.SH
2、债券简称:22金安债
3、回售登记期: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9日。
4、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10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双平台上市挂牌,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选择通过综合业务平台或固定收益平台中的任一平台进行回售申报。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9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回售撤销业务。
8、回售资金兑付日:2025年5月6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9、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回售实施结果
根据《2022年六安市金安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22金安债”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9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2金安债”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2金安债”(债券代码:184391.SH)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38,000手,回售金额为38,000,000.00元。
三、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2022年六安市金安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5年债券回售实施公告》,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发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于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6月3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额不超过38,000,000.00元。
四、债权代理人核查情况
经核查,本期债券转售工作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9〕70号)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2022年六安市金安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条款约定及其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转售时间安排。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22年六安市金安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10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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