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2
债券代码:2080263.IB;152580.SH 债券简称:20 乌城投债 01;20乌城 01
债券代码:2180359.IB;184039.SH 债券简称:21 乌城投债 01;21乌城 01
债券代码:2280192.IB;184363.SH 债券简称:22 乌城投债 01;22乌城 01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无偿划转股权进展的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 808 号怡和大厦 1
栋 A 座写字楼第七、八、九层
债权代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9 层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披露的《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无偿划转股权进展的公告》及发行人提供的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国开证券作为2020年第一期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第一期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第一期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划转情况
为加快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项目推进,根据自治区《关于新疆机场集团全面接收乌鲁木齐临空集团加快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围绕自治区党委2024年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基本建成的目标,明确将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临空集团”)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加快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质进展。
根据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关于做好无偿划转临空集团股权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实施无偿划转临空集团股权相关工作的通知》,由市、区两级国有股东将持有的全部临空集团股权无偿划转至市国资委,由市国资委将股权无偿划转至自治区国资委,再由自治区国资委出资至机场集团。
发行人已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的《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关于无偿划转股权的公告》中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二)事项进展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实施无偿划转临空集团股权相关工作的通知》,《乌鲁木齐临空集团股权无偿划转至新疆机场集团实施方案》已经市委财经委员会会议及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需于2024年10月15日前履行无偿划转临空集团股权内部决策程序,将持有的临空集团股权于10月22日前无偿划转至市国资委,并与市国资委签订无偿划转协议。
2024年10月15日,发行人已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并将于近期签订无偿划转协议。
二、影响分析
本次无偿划转标的资产系发行人持有的临空集团股权,临空集团为地窝堡国际机场T4航站楼建设主体,当前地窝堡国际机场T4航站楼项目仍处于建设期,上述股权划转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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