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30
成都温江兴蓉西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22 年半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公司基本情况
成都温江兴蓉西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西集团”或”本公司”),系由成都市温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 200,000.00 万元。取得由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91510115MA61U5QA32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申请注册资本 200,000.0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3,100.00 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永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注册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 1868 号 2 栋 1 单元 20 层;经营范围:城市基础
建设;销售:建筑材料、花卉、苗木;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见下表: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成都市温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131,000,000.00 100.00%
合计 131,000,000.00 100.00%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的能力,本公司的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为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 1-6 月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
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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