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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0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184358:2022年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05


2022 3 28

重要声明及提示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对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并已签字确认。

发行人承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次债券发行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二、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次债券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
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声明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信用承诺声明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主承销商、审计机构、发行律师、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为本次债券发行出具了信用承诺书,承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

五、投资提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企业债券市场自律组织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备案,并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种风险。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债券《2022年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2022 年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与偿债资金账户监管协议》、《2022 年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六、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22 年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简称“22 国兴债”)。

(二)发行总额:13.5 亿元。

(三)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次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
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次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五)发行对象: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六)债券担保:本次债券无担保。

(七)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七、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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