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01
China Chengxin International Credit Rating Co.,Ltd.
[2022]545
中诚信国际关于关注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收到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羊安新城”或“公司”)目前存续的“22 羊安绿色债/G22 羊安”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相关评级工作。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发布《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公司于 2022年 8 月 18 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决定书》([2022]23 号)(以下简称《处分决定书》)。根据《处分决定书》,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延迟披露 2022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相关行为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协会公告[2021]10 号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第十八条有关规定。经 2022年第 14 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作出以下处分决定:
一、 对公司予以诚勉谈话;
二、 责令公司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并在收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 2 号银河 SOHO5 号楼
邮编:100010 电话:(8610)6642 8877 传真:(8610)6642 6100
Building 5, Galaxy SOHO, No.2 Nanzhuganhutong,ChaoyangmenneiAvenue,
Dongcheng District,Beijing, 100010
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提
交书面整改报告;
三、 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常文第予以诫勉谈话。
《公告》还称,上述自律处分决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对于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决定,公司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并积极整改,以强化信息披露职责,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体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责任,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中诚信国际认为,公司上述违反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表明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有待完善。中诚信国际将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收到自律处分后的整改情况持续跟进,并及时评估相关事项对公司未来经营和整体信用状况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