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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25 21:28:13 股吧网页版
184340:2022年第一期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5

2022年第一期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人民币 2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基础发行额为
人民币 5 亿元,弹性配售额为人民币 5 亿元

增信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 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 AAA/债项评级 AAA

牵头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债券发行的注册,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企业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并已签字确认。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权代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企业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风险提示及说明”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1、负债增加导致的财务风险

公路基础设施业务方面,发行人今后将以高速公路作为主要投资建设方向,由于高速公路建设具有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等特征,在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营运初期发行人的债务规模将大幅增加,由此可能会引起发行人财务结构变化,产生财务风险。

2、未来资本支出较大风险

发行人作为绍兴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预期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仍会承担较大的建设任务,发行人未来项目资本金支出压力较大。如果发行人因经营不稳定,无法产生足够的现金流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财务风险。

3、公交业务毛利润持续亏损风险

发行人公交业务根据绍兴市政府“公交惠民”政策,公交票价长期受限,且近年来因受燃油价格、用工成本上升影响,发行人公交业务毛利润持续亏损,虽然绍兴市政府给予发行人政策性补助,并且绍兴市政府已出台公交优先发展的扶持政策,但近期内仍无法改变发行人公交业务毛利润亏损局面,对发行人财务状况仍将产生负面影响。

4、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是 66.68%、
59.77%、59.52%和 58.37%,总体呈小幅下降趋势。因发行人负责建
设的项目工程建设周期一般在 3-5 年,若未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将增加公司中短期偿债压力。

5、对外担保额较大风险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1,491,647.00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29.77%。发行人提供对外担保数额较大,占净资产比重较高,尽管发行人对外担保对象主要为其他绍兴市属国有企业,且目前被担保人资信情况良好、经营活动正常,但若被担保人出现经营困难导致无力偿付到期债务的情况,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代偿风险。

6、子公司嵊新高速公司 2022 年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风险

嵊新高速公司原为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12 年 11 月份,该公司引入新股东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由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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