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取消监事会
之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22 瑞安 02/22 瑞安债 02 债券代码: 184579.SH/2280418.IB
债券简称: 22 瑞安 01/22 瑞安债 01 债券代码: 184339.SH/2280152.IB
债券简称: 21 瑞安 01/21 瑞安债 01 债券代码: 184052.SH/2180373.IB
债权代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1 年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2022 年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022 年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2020 年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债权代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2021年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年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年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持续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发布的《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下发的《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缪志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瑞政干〔2025)8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叶清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瑞政干〔2025)16号)、《关于对瑞安市国开控股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董事变更的批复》(瑞国资〔2025)63号)等相关文件,委派彭露娜为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免去陈智文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委派黄长波为公司董事,免去胡侠飞公司董事的职务,免去陈增彪公司总会计师的职务。同时,发行人取消设置公司监事及监事会,并设立审计委员会,同步修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
本次变更之前,发行人原董事会成员为钟慧明、余德超、胡劲慧、陈增彪、陈智文、崔荣、胡侠飞。人员调整后,发行人董事会组成成员为钟慧明、余德超、胡劲慧、黄长波、彭露娜、崔荣、陈增彪。
上述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二)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新任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彭露娜,女,199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审计师。2011年参加工作,先后工作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瑞安市审计局、瑞安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三)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人员变更及取消监事会,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同步修改公司章程。
二、影响分析
本次变动主要因工作需要产生的人事变动,相关人员变动不会对企业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有效性造成影响。本次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仍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债券代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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