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芜湖市繁昌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 2025 年 6月 30日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芜湖市繁昌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政发[1999]54 号文件批准,由芜湖市繁昌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于 1999 年 5 月 13
日在芜湖市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34022200000534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5 年 11 月芜湖市繁昌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增资 5,000 万元,
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6,000 万元,此次增资事项业经芜湖春谷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芜春会验字[2005]108 号《验资报告》;2006 年 6 月芜湖市繁昌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增资 24,0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30,000 万元,此次增资事项业经芜湖春谷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芜春会验字[2006]98 号《验资报告》;
2008 年 12 月芜湖市繁昌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增资 30,000 万元,增
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60,000 万元,此次增资事项业经芜湖春谷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芜春会验字[2008]191 号《验资报告》;2010 年 8 月芜湖市繁昌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增资 20,0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80,000 万元,此次增资事项业经芜湖春谷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芜春会验字[2010]374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1 月芜湖市繁昌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增资 3,000 万元,增资
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83,000 万元,此次增资事项业经安徽中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
验,并出具皖中辉会验字[2011]第 187 号《验资报告》;2011 年 4 月芜湖市繁昌区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增资 17,0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000 万元,此次增资事项业经芜湖春谷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芜春会验字[2011]123 号《验资报告》。2022 年 11 月芜湖市繁昌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退出,新增投资人为安徽繁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变更投资人后注册资本仍为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汪世龙。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龙亭东路 2号(钢铁厂安置小区 17号办公楼2 楼)。
本公司经营范围:管理和组织实施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开发经营、开发业务、受政府委托经营国有资产,接受授权的经营性用地收贮经营活动,各类停车场(地下、立体式、露天)建设;路面内泊车位智能化改造;停车场运营服务;大型停车场内车辆清洗、维修、保养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日起至 12 月 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存货项目 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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