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债券代码:184315.SH/2280130.IB 债券简称:22新师01/22新师债0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临
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二〇二六年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编制。招商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2022年第一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2026年2月9日披露《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主要内
容如下:
(一)原中介机构情况
原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曹爱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607340169X2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许可经营项目: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由于公司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审计服务期限到期,故公司需重新聘请审计机构。
2、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内部决策流程审议通过,本次审计机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3、新任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执业资格、诚信情况
新任审计机构名称: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汪和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686901101X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106号2号楼12层121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认证服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税务服务;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执业资格: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诚信情况:截至发行人公告出具日,近一年内不存在暂停或禁止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债券相关业务的行政处罚。提供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近年来没有违规记录,未收到处罚。
4、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2026年2月7日,公司与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
5、变更生效时间、新任审计机构履行职责起始日期
自公司与新任审计机构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之日起,原审计机构停止履行原约定职责,新任审计机构开始履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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