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6 16:09:21 股吧网页版
184315:2022年第一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24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暨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6


债券简称:22 新师 01 债券代码:184315.SH

债券简称:22 新师债 01 债券代码:2280130.IB

2022 年第一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24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暨发
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附 7 号)

债券债权代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2025 年 6 月

重要声明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约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债权代理人”)作为相关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编制本报告。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对外发布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4 年)》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或出具的相关说明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招商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相关用语具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1 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发布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名
称变更的公告》,公司名称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报告中公司名称仍使用公司 2024 年原名称。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4
第二节 债权代理人履职情况...... 5
第三节 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7
第四节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况 ...... 11
第五节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13
第六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重大变化、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5
第七节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6
第八节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7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18第十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债权代理人采取的应
对措施….. ...... 19
第十一节 发行人存续期信用类债券情况...... 21
第十二节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2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2且存续的由招商证券担任债权代理人的债券包括:22新师01/22新师债01,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1、债券名称 2022 年第一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

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22 新师 01/22 新师债 01

3、债券代码 184315.SH/2280130.IB

4、发行日 2022 年 3 月 24 日

5、起息日 2022 年 3 月 28 日

6、2025 年 4 月 30 日后的最 /

近回售日

7、到期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