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01
关于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变更
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22 宁滨债/22 甬滨债 2280131.IB/184301.SH
债权代理人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9 月
本报告依据《2022 年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债权代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方正承销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出具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
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发改企业债券〔2021〕189
号),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开发行“2022 年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2 宁滨债”)。“22 宁滨债”发行规
模 13.5 亿元,票面利率为 4.00%,期限 7 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
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本金。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3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兑付日为 2025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3 月 29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目前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
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具体如下:
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1、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陈君,男,1982 年生,汉族,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中山市邮政局速递物流局管理岗,宁波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无锡办事处主任,宁波市慈城古县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岗。原任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人员变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 2023 年 7 月 19 日签署的《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决定书》及《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决定免去陈君董事职务,委派何运海担任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任期三年。
3、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何运海,男,1976 年生,汉族,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历任北仑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二部部长、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宁波滨江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宁波甬励达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4、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人员变动事项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三、本次重大事项的影响
发行人 2023 年 8 月 30 日发布的《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
司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称,上述人员变动系公司正常职位调整,不会对本公司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董事会、监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产生影响。上述人员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方正承销保荐作为“22 宁滨债/22 甬滨债”的债权代理人,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等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
务报告,并就发行人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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