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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3 13:45:24 股吧网页版
184301:2022年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23

2022 年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22 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

重要声明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作为2022年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自于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2年)》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向方正承销保荐提供的其他资料。方正承销保荐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方正承销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2022年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基本要素如下:

1、债券简称:22宁滨债/22甬滨债

2、发行总额:人民币13.50亿元

3、债券余额:人民币13.50亿元

4、债券利率:4.00%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

期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

券本金。

6、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

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7、起息日:2022年3月29日,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2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8、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2年3月29日至2029年3月28日止。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付息日:2023年至2029年每年的3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兑付日:2025年至2029年每年的3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次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13、债券担保:本次债券无担保。

14、监管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15、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按照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有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本次债券于2022年3月24日完成簿记建档发行,于2022年3月30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简称“22宁滨债”,债券代码为2280131.IB。2022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22甬滨债”,证券代码为184301.SH。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债券于2022年3月24日发行,共募集资金13.50亿元,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其中1.16亿元用于北仑滨江装备创业园厂房二期A地块、0.49亿元用于北仑滨江装备创业园厂房二期B地块、6.50亿元用于北仑滨江装备创业园三期A地块(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或“本项目”),5.3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

3、付息兑付情况

本次债券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9年每年的3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兑付日为2025年至2029年每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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